我妻子经常殴打和责骂我母亲。我能离婚吗?

时间:2024-03-23 作者:抚顺律师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离婚:1、存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情形的;2、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的;3、具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4、夫妻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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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建议报警,搜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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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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