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农村的土地还会被征收吗

时间:2024-05-07 作者:抚顺律师

征地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来综合判断,根据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信息得知,如政府未公布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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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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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应视征收的土地性质决定。如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则由国务院审批。除国务院审批的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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